政采百科: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把每一种食材都写进去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赵志明 2022-07-06 09:05:28

政采百科第59期: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把每一种食材都写进去吗?

​本周,有网友向采购学园咨询,一个学校大宗食材货物采购项目,采购的食材包含米类、面类、油类、蔬菜类等上百种,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时候,每一种食材都要填写进去吗?

对于货物项目,的确是这样的。财政部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中明确,货物采购项目中,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才可以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如果不把每一种食材及其制造商填入声明函,评审专家在评审的时候就无法确定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

但是话说回来,上百种食材全部填写进去,的确对供应商来说有点麻烦,还很容易填错。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

食材采购项目,虽然采购量大,但通常会要求供应商按日或按周等定期配送,以保证食材的新鲜度。也就是说,食材采购项目通常包含大量的配送服务。对于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所以,可以按照服务采购项目来操作,这样采购标的就只有“食材配送服务”这一项,而供应商也不必再填写上百种食材的制造商,只需要填写服务的承接商一个就可以了。

好,下期见。

广告

深耕采购,死磕采购。既具理论高度,又兼实务特色,让你从外行到高手。公共采购在线大学堂!请扫码关注——采购学园,新鲜的“图说政采”等你来看!

采购学园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